关于返拨省级国库2015年及以前年度项目预算(截止3月16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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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国库项目分口管理部处及负责人:
省国库2015年及以前年度项目已陆续返拨我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将下达额度下拨至各项目经费卡中,请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支付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其余尚未收到项目返还额度的项目负责人敬请关注财务处网站经费下拨通知。部分指标余额被省财厅收回20%,其中含高水平大学专项资金。
根据粤教财函〔2016〕20号文件要求:一、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结转超过2年的资金将收回财政统筹;二、根据《广东省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暂行办法》,对于综合支出考核不达标的,将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2016 年6月底省财政厅将对2015年10月底前下达的资金(存量资金)开展支出进度考核,请各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消化财政存量资金,及时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原则上,2015 年10月底前下达资金(存量资金)要在2016年6月底前支出完毕。
附件:
http://i.jnu.edu.cn:80/dcp/dcp/comm/plugi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省国库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到位明细表返拨情况(截止3.16).xls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6/3/16/74e791adb7df4406a014bbfdb983f1d4.xls )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10日
作者: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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