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申请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

By 李银星 at 2016-03-07 • 365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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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请贵单位通知2015年新参加工作的教工尽快交《广州市个人住房货币分配审批表》,表格下载请打开“总务后勤管理处网站”的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教职工申请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下载通知的附件2《广州市个人住房货币分配审批表》和附件3《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调查函回执》。
说明:1、凡是身份证住址(包括配偶)显示不在广州市区的;2、有原工作单位的教职工,一律要提供当地的房产信息审核意见证明,即下载附件3《教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调查函回执》。否则,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退案,不予办理。
请填写好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并于3月31日前(工作日)交至行政办公楼502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220113。
 
 
 
 
总务后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
                            二0一六年三月七日

作者:李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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