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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By 罗颖 at 2016-01-19 • 40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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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及国侨办文件要求,高校领导干部(包括中层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特殊类型招生,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涉及上述情形的教工和领导,请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报备单(见附件)送招生办备案。
附件: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6/1/19/160a75d884a14a82917b7e0cb2216283.gif《暨南大学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暨招﹝2016﹞2号).pdf (http://i.jnu.edu.cn:80/dcp/uploadfiles/pim/2016/1/19/8fae2778d9f74afc806daccf363f4f26.pdf )
(暨招﹝2016﹞2号文已在oa转发,不能打开附件者可查看oa)
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作者: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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