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4年元旦、春节奖金的通知
at 2013-12-31 • 140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了表示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学校决定发给2014年1月22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元旦奖金1000元,春节奖金2000元。发给离退休人员元旦慰问金1000元、春节慰问金2000元。
在职人员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13年7月1日以后调入的正式职工;
(2)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2013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13年考核不称职的;
(3)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有违法行为的;
(6)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独立核算单位可参照学校标准自行发放。
4.在职职工节日奖金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造册,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由离退休工作处造册。
5.2014年元旦奖金随2014年1月份工资发放,2014年春节奖金随2014年2月份工资发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作者:郑婕慧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