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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CEPA与税收实务 |
| 索引号 | F752.50/3 | |
| 分类号 | F752.50 F752.50(关税政策) F752.5(海关及关税) F752(中国对外贸易) F75(各国对外贸易) F7(贸易经济) F(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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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永恒、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 |
| 出版社 |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 | |
| ISBN | 7-218-04585-5 | |
| 页数 | 491页 | |
| 价格 | CNY29.80 | |
| 标签 | 优惠关税、关税政策中国、 | |
| 简介 | ||
| 注解 | ||
本书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涉及的十八个领域,就其有关税收制度及其税务处理等问题作了较为全面、具体的介绍。全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CEPA开放服务贸易领域、CEPA适用的主要税种、CEPA业务涉及的主要税收规定、CEPA相关业务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常驻代表机构的征税问题、临时来内地从事业务的有关税收规定、涉外税收管理及其附件。本书还针对内地与港澳地区全面开放的十八个贸易领域的相关业务所适用的税种,较详尽地介绍了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的纳税规定。
本书针对内地与港澳地区全面开放的十八个贸易领域,较详细、具体地介绍了最新的税收制度,并对其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实施方法等作了具体的介绍和说明,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港澳地区企业及其个人了解目前开放领域中涉及的税收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适用于来内地投资的港澳地区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临时来内地从事有关业务的经营机构和个人,也适用于内地各级税务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财税科研机构。本书的出版,对上述有关企业、机构及其个人了解内地对港澳地区 开放的十八个贸易领域有关的税收制度,将具有较大的帮助。
第一章 CEPA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
1.1 管理咨询
1.2 会展服务
1.3 广告
1.4 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
1.5 建筑及房地产
1.6 医疗及牙医服务
1.7 分销服务
1.8 物流服务
1.9 货代服务
1.10 仓储服务
1.11 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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