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名称 | 古代乐官与古代戏剧 |
| 索引号 | J609.22/1 | |
| 分类号 | J609.22 J609.2(中国) J609(音乐史) J60(音乐理论) J6(音乐) J(艺术) |
|
| 作者 | 黎国韬、 | |
| 出版社 | 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 |
| ISBN | 7-5361-2980-7 | |
| 页数 | 508页 | |
| 价格 | CNY28.00 | |
| 标签 | 乐舞、古代戏曲、官制中国古代、音乐戏剧、戲曲、古典戏曲、历史、音乐史、音乐、艺术、曲学、 | |
| 简介 | 广东中华文化王季思学术基金丛书 | |
| 注解 | 本书主要介绍的是历代掌乐舞及乐舞机构的官员,分中央乐官与地方乐吏两种。中央官制素有内廷、外朝之分,因应于此,乐官变有内廷官、外朝官之分。乐工、乐吏无品秩者,虽不可称官,但作为乐官机构的必要组成部分。 | |
书籍简介
本书分上下两篇,上篇题为“古代乐官概论”,需要声明的是,本书以中央官廷乐官为主要研究对象,地方政府的乐官制度主要模仿宫廷,地方乐吏的地位和影响力也远不如宫廷乐官之大。因此,非牵涉重要内容,一般不论及地方乐官制度。
研究古代乐官,有三方面内容最为重要:第一是古代乐官制度,第二是古代乐官所具有的功能,第三是古代才名乐官及其事迹。第一、第二方面尤为重要,分见本书第一、第二章,第三方面则散见于第一、第二章中。
本书所限定的研究时间虽在古代,但以两宋以前为重点,比如论乐官功能一章,所举诸例,便多数是宋以前的事。所以如此,原因有二:其一,两宋之后,乐官制度的发展空间已不大;与此同时,乐官职能的变化也不大。其二,时至两宋,中国戏剧已出现成熟的剧本和表演样式;宫廷雅乐、燕乐也逐渐让位于民间世俗之乐,乐官对戏剧的影响不大如前。故本书不把两宋以后乐官的研究作为重点,亦因此,戏剧成熟以后的问题也较少涉及。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